100年外交特考考試科目 99年外交特考考試科目 98年外交特考考試科目 97年外交特考考試科目 96年外交特考考試科目



 
98年外交特考考試科目、評分要點及成績計算

試別 類組名稱 第一試 第二試
外交領事人員 ◆英文組

◆法文組

◆德文組

◆日文組

◆西文組

◆阿拉伯文組

◆韓文組

◆俄文組

◆意文組

◆土耳其文組

◆馬來亞文組

◆泰文組


◆葡萄牙文組

1.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

2. 外國文(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文應試。除英文組外,其餘各組兼試基礎英文)

3. 外語口試(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語應試)

4. 比較政治

5. 國際公法與國際關係

6. 近代外交史

7. 經濟學(含國際經濟學)

口試:以團體討論方式行之。但到考人數不足五人時,以個別口試方式行之。

◆ 儀態(含禮貌、態度、舉止)佔20分

◆ 言辭(含聲調、語言表達能力)佔20分

◆ 才識(含志趣、領導、問題判斷、分析、專業知識、專業技術與經驗)佔30分

◆ 應能力(含理解、應變能力)佔30分

國際新聞人員







◆英文組

◆法文組

◆德文組

◆日文組

◆西文組

◆阿拉伯文組

◆韓文組

◆俄文組

◆意文組

◆土耳其文組

◆泰文組

◆馬來亞文組

◆葡萄牙文組
(91~95年未招考)

1.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

2. 外國文(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文應試。除英文組外,其餘各組兼試基礎英文)

3. 外語口試(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語應試)

4. 比較政治

5. 新聞學

6. 國際關係與國際組織

7. 大眾傳播

評分要點 ※ 各類組分為英、日、德、法、俄、西、葡等語文組,同學可依個人興趣及專長報考。
※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之配分如下:作文佔60%、公文佔20%、測驗佔20%。
試題題型:第一試筆試應試科目除國文、英文組之外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,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;其中「外國文」之「特種語文」部份採申論式試題,「基礎英文」部份採測驗式試題。
成績計算 第一試成績計算:外國文、外語口試二科平均成績佔第一試總成績40%,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佔第一試總成績60%。
總成績之計算:第一試佔80%,第二試佔20%,合併計算總成績後,擇優錄取。第二試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,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,仍不予錄取。
※ 報考英文組以外各組者,外國文分數比重,特種語文佔75%,基礎英文佔25%。
※ 外國文成績不滿50分或外語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,不予錄取。
※ 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,不予錄取。
P.S:每年考試所設類科組,仍須配合任用需要予以設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