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學校簡介 |
本校文學院衡量四個系所的師資、設備,並考量本校國語教學中心之教學成果已蜚聲國際,特於民國八十二年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設立「華語文教學研究所」計畫,經獲准於八十四學年度開始招收碩士班學生,成為國內第一所以華語文為第二語言(或外語)教學的專業研究所。本所現分為甲乙二組。
本所在未來計畫中,有以下五項主要目標亟待完成:
◎促進華語文教學專業化、學術化與國際化;
◎培育海內外第一流的華語文教學及僑校師資;
◎研究以中文為外國語之教學理論與方法;
◎發展全球華語文教材及測驗;
◎發展最新的華語教學科技與媒體。
本所研究生必須撰寫碩士論文並進行教學實習,畢業後可前往世界各漢語教學機構和學校從事教學,亦可進入相關領域(如:語言學、語言教學、中國文學、亞洲語…等)從事研究工作或攻讀博士學位。可具體從事以下工作:配合教育部對外推展國民外交及發揚中華文化之目標,擔任華語文教師;因應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輸出計畫,至海外擔任教學工作;編寫海內外華語文教材及測驗,發行至全世界;成為未來華語文學術資訊聯絡中心之重要工作人員。
本所特別值得一提實習經驗及工作證明:凡本所的學生在畢業之前,都必須取得72小時,為期七週以上的實習經驗及工作證明。在第一學年修習過『教學實習』課程之後,學生可以選擇申請至海外合作的華語教學中心進行實習的工作,一般而言,每年派七至十名研究生赴世界各地的華語教學機構擔任實習老師,時間由兩個月至一年不等,一般狀況下校方都能提供住宿及鐘點費。研究生能夠透過這樣的過程,將在學校學習的語言教學理論與實務經驗相結合,是相當難得的機會。
本所學生除論文外,至少需修畢三十六學分,始得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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